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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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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物业协会2019年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圆满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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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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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8日下午,绍兴市物业协会2019年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在浙江新家园物业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共21名常务理事出席会议,超过全体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符合《章程》规定。
一、审议通过协会本年度理事单位赴成都考察。会议上秘书长江万明对考察行程进行了简单讲述,并提出本次考察报名截止为10月20日,望各常务理事积极报名参与。
二、审议了协会第五届技能比武大赛暨趣味运动会的细节事项。根据2019年第四次理事会中不少理事提出的运动会经费过高,经秘书处与承办方安戈洛再次协商将费用进行了适当下调。考虑到本次运动会的规模等因素,本次运动会报名截止日期延长至10月23日(周三),望各常务理事积极报名参与。
三、讨论有关于各物业落实垃圾分类相关事宜。根据2019年6月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房管处指示各物业单位对垃圾分类工作要及时的落实。
四、讨论垃圾分类培训讲座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对于各物业开展垃圾分类的工作,协会届时会开展相关培训讲座,并由浙江仁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办,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常务理事承办各类会议及活动的经费缴纳方案。会议上通过了本年度常务理事承办各类会议及活动的经费缴纳方案:会长及副会长单位缴纳7500元,常务理事缴纳5000元。缴纳帐户由秘书处另行通知。
六、修订了《绍兴市物业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管理办法》。结合我会收支的实际情况,本次常务理事会对《绍兴市物业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管理办法》中“第三条 单位会员按以下标准交纳会费”进行了修改:
(一) 会长单位每年交纳25000元;
(二) 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20000元;
(三) 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15000元;
(四) 理事单位每年交纳10000元;
(五) 非物业理事单位每年交纳15000元;
(六) 会员单位每年交纳2000元;
(七) 非物业会员单位每年交纳5000元。
此修改将在2020年会员大会中进行审议。
出席会议人员:马志军、求云顺、周绍军、沈坚、张永强、
赵红兵、李国兴、李华、周卫东、龚建锋、
张如举、赵琴琴、齐伟达、杨建荣、车海丰、
马国强、陈高平、孙刚、夏永锋、唐怀战、
姜建波
列席会议人员:江万明、吴凌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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